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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一聊:海运保险条款保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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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 天前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海运保险条款是海洋运输货物保险中规定保险人与被保险人之间权利、义务及损失理赔的重要依据。以下是对海运保险条款的详细解析:这样说来,NVOCC BOND的作用不止一点,相反,还有很大的发挥空间。货运险覆盖国际、国内、海陆空,费率低至0.02%,0免赔,秒出保单,客服一对一全程协助。https://www.linghangbao.com/help/265.html

一、责任范围
海运保险主要分为平安险、水渍险和一切险种基本险别,每种险别的责任范围逐渐扩大。
?平安险?:
赔偿因自然灾害(如恶劣气候、雷电、海啸、地震、洪水等)造成的整批货物的全部损失或推定全损。
赔偿因运输工具遭受意外事故(如搁浅、触礁、沉没、互撞、与流冰或其他物体碰撞以及失火、爆炸等)造成的货物的全部或部分损失。
在特定情况下,还赔偿货物在装卸或转运时落海造成的损失,以及共同海损的牺牲、分摊和救助费用。
?水渍险?:
除包括平安险的各项责任外,还负责赔偿因自然灾害所造成的部分损失。
?
一切险?:
保障范围比较广,包括平安险和水渍险的所有责任,以及因一般外来原因(如偷窃、提货不着、淡水雨淋、短量、混杂、玷污、渗漏、碰损、破碎、串味、受潮受热、包装破裂、钩损、锈损等)所致的全部或部分损失。

二、除外责任
海运保险通常对以下损失不负赔偿责任:
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或过失所造成的损失。
属于发货人责任所引起的损失。
保险责任开始前已存在的品质不良或数量短差所造成的损失。
被保险货物的自然损耗、本质缺陷、特性以及市价跌落、运输延迟引起的损失或费用。
其他特定除外责任,如未单独投保的战争险和罢工险等附加险中的除外责任。

、保险期限
海运保险的保险期限通常采用“仓至仓”条款,即从被保险货物运离起运地仓库或储存处所开始运输时生效,直至货物到达目的地收货人的比较后仓库或储存处所为止。但需注意某些情况下保险责任可能提前终止。

四、被保险人的义务
被保险人需履行以下义务以确保保险的有效性:
及时提货并在发现损失时立即向保险公司报告。
采取合理措施防止或减少损失(不视为放弃索赔权利)。
保险条款或合同内容变更时及时通知保险公司。
索赔时提供必要的单证和文件。

五、索赔期限
海运保险的索赔时效通常从货物在比较后卸载港全部卸离海轮后开始计算,具体期限因保险公司和保险条款而异,但一般不会超过两年。

六、附加险条款
海运保险还提供多种附加险条款以扩展保障范围,包括:
?一般附加险?:承保一般外来原因引起的货物损失,需在投保基本险基础上加保。
?特殊附加险?:承保特殊外来原因(如战争、罢工等)引起的货物损失,同样需在基本险基础上加保。

综上所述,海运保险条款复杂且细致,投保前务必仔细阅读保险条款并咨询专业人士,选择适合的险别来保障货物运输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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